“其实最变态的是她喜欢查户口,来酒吧上班的人很多都是无业游民、有赌博或犯罪经历的人,家底子都不干净,她多管闲事这点ting招人恨的...”
梦露见赫本啰啰嗦嗦的,拉着赫本要走,并戏谑道:
“你跟他说这些干什么?他又不是侦探又不是刑警,真是白费口舌,傻瓜!”
许远知道梦露这话是说给自己听的,如此挑衅,许远压根没放在心上,而是眯着眼,死死的盯着梦露。
他总觉得,有些地方……有古怪。
而眼下最关键的事情是找到槌子,柯南道尔说过:
“在没有得到任何证据的情况下是不能进行推理的,那样的话,只能是误入歧途。”
许远建议坤泰搜一下酒吧的化妆间,也许犯罪分子会在化妆间留下凶器。
坤泰不信似地看着许远道:“他都杀了人了,还会留在现场吗?要排查也是周边的。”
“这也是有可能的,这可能是有计划的杀人,所以无所畏惧。”
唐仁表示支持许远。
只不过他眼色有些异常,他没想到……许远好像也会推理?
这倒是一件让他感到十分诧异的事情。
坤泰显得有些微醉了,见他们不相信自己,质疑一个刑警的判断能力,只好摆了摆手道:
“你们自己去找,找到了我喝三杯,找不到你们一人喝三十杯。”
许远却走向了DJ的化妆间,路上经过DJ助手赫本的化妆间。
低下头后猛然发现赫本的垃圾桶里有一把木头把柄的锤子,直径就是16MM。
这一切实在过于巧合了。
许远再打开抽屉,却被抽屉里一张报纸吸引住了,上面写着一家三口还有保姆都火灾身亡,仅存一个小女儿活了下来。
报纸的旁边是这个小女儿的照片,但是照片上是右边脸颊上有一颗痣。
唐仁看也不看,抱着有锤子的垃圾桶就来到了坤泰面前。
坤泰醉醺醺的,乘着酒劲耍赖,因为再喝三杯他就没法破案了。
唐仁正好趁这个机会好好表现一下:
“我目测死者的身高约为172,那么凶手的身高一定超过180,因为,如果没有一定的身高,是不可能打到死者的头顶部的。也就是说,凶手应该是男性,身高180以上,这就是我给的凶手侧写啦。”
“而我在垃圾桶发现了这把锤子是在赫本的化妆间,据我所知赫本170,是不可能成为凶手的啦,而在场的工作人员中除了DJ男性都没有180,所以凶手就是DJ啦,赫本就是他的助手,很好嫁祸的嘛。”
他一下子把控住了当前的场面,觉得自己很像金刚狼里的老万——场面人。
“什么,dj是凶手?”
“不可能吧?”
“怎么可能是他?”
所有人都有些不相信唐仁的推断。
因为他实在是太果断了,而且……言辞之中也有很多漏洞!
而DJ被指认后毫不胆怯,大大方方承认并辩解道:
“今天晚上我没有班。她电话跟我说酒吧财务管理不善,我的奖金是泡汤了,我也能理解,但是我走后她就跟梦露说其他人奖金照常发放?!”
“当时我气昏了,开车来了酒吧,乘着没人的时候给了她一榔头,榔头就在垃圾桶拿的,不过好像她当时就晕了,根本不是我的事儿。”
“不过这件事确实是我冲动,但我肯定没杀她,再说我有那必要杀她吗?我在这个酒吧里是收入最高的,我为什么要杀她?”
DJ质疑这唐仁,唐仁一时语塞。
一旁的坤泰却是听懂了,也不废话:“我管你说什么,带回去审!你已经犯了故意伤害罪!”
俩小刑警马上拷上了他的手。
“你们这是误判!”
“我没有杀他……”
DJ在那大喊大叫着,坤泰正准备带人走。
“慢着!
许远却是直接shen.出手,转身一脸玩味的看着坤泰:”真正的凶手……你还没有带走!”
“嗯?”
许远的话语,让所有人不由得一愣。
包括唐仁和坤泰。
可谓是一语惊醒了四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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